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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控制235个摄像头“偷窥狂魔”在厦获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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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法控制235个摄像头“偷窥狂魔”在厦获刑6个月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文杨希/漫画)可怕!在家一举一动竟然全程被直播。近日,海沧法院宣

非法控制235个摄像头“偷窥狂魔”在厦获刑6个月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文杨希/漫画)可怕!在家一举一动竟然全程被直播。近日,海沧法院宣判这样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周某竟然非法控制43台摄像头设备,窥探他人隐私。

如今,不少人出于安全考虑,会在家装上智能摄像头,以便实时查看家中情况。然而,这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偷窥隐私的“猫眼”。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并控制公共场所及家用摄像头,出售破解软件,传授偷拍技术,获取他人隐私画面并借此牟利,形成了一条利用他人已安装的摄像头偷窥的黑色产业链,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

2020年8月至12月,被告人周某通过QQ以购买或交换的方式,非法获取已被破解的他人摄像头设备账号ID和密码,并添加到自己的手机某App里,非法控制他人摄像头以窥探他人隐私。

至查获时止,周某非法控制摄像头设备共计43台(每台设备包含多路摄像头,共计235个)。

2021年3月,周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周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周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周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另外,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电脑主机一台、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该当何罪?

法官说,根据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20台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达到100台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说,互联网时代,不少家庭会选择在家中安装摄像头,但在购买、安装时,广大市民应当注意:首先,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值得信赖的品牌智能摄像设备;其次,注意摆放位置,切勿安装在卫生间、卧室等私密空间,如摄像头带有旋转功能,注意旋转的拍摄范围;第三,设置高级的防护密码,使用安全网络,及时升级补丁;此外,切勿随意暴露摄像头IP地址,长时间不用时记得关闭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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