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陈世峰的目标是刘鑫而不是江歌?
为什么说陈世峰的目标是刘鑫而不是江歌?
携带水果刀,穿着红鞋子(防血溅上面),戴着口罩,带了换洗衣服,种种证据说明,陈世峰是有备而来,很明显是有预谋杀人。那么,陈世峰到底是想杀谁?
一,从作案动机来看。
要研究杀人动机,必须要看凶手行凶前一段时间在想什么。看陈世峰和刘鑫当天下午和晚上的聊天记录就知,陈世峰满脑子都是:“我那么爱刘鑫,她却不爱我!刘鑫和小林好上了!她移情别恋了!怎么办?”
23点31分,陈世峰发给刘鑫的一段痛苦的深情告白,刘鑫没回。陈世峰心中对她的恨意膨胀。23点37分,也就是案发前半个小时,他发给刘鑫的最后一条信息是:“你和那个男的发展到什么程度了?”这里明显是试探,如果他们才刚刚开始交往,那么他还有希望。刘鑫说:“这是我的隐私。”分明很冷漠,不想理他!刘鑫的回答无疑把他最后一点希望掐灭了!要把她追回来,两人复合,是不可能的了,陈世峰的幻想破灭了!此后,他去了江歌住处踩点。
而陈世峰与江歌的矛盾,也就是那十万日元堕胎费。
根据记者王志安的采访,陈世峰共被提审四次,做了四次供述笔录。前三次他都说当晚是去找刘鑫的。第四次才说是去找江歌谈心。日本法律规定,疑犯是可以看前面的卷宗的。陈世峰正是看了前面的卷宗,才改了前面的口供。也是在这一次供述中,他第一次提出了十万日元的事,还说刀是刘鑫从门里递给江歌的。经警方调查,这两件事都证据不足,不予采信!所谓为了十万日元杀江歌,就成了无稽之谈!很明显是陈世峰为减轻罪责编造的谎言!
二,从作案时间来看。
陈世峰是在23点40分到了江歌和刘鑫合住的公寓,这个时间点接近的刘鑫的下班时间。江歌的下班时间是22点多一点,到家只需要10分钟。如果陈世峰的目标是江歌,他应该提前一个多小时,等在她的公寓附近堵截她才对。杀人,显然是背着人,知道的人越少越好。陈世峰是想让刘鑫给他开门杀江歌吗?
三,从作案手段来看。
江歌身上共被扎了11刀(还不包括衣服上的戳痕),最致命的一刀是6号刀,扎在她的脖子上,刺穿她的动脉,至此,江歌便失去意识,再无反抗能力。而之前她的身上已有了五六刀防御刀,还不包括手指的伤。说明之前他们搏斗过。如果陈世峰的目标是江歌,一个男人从背后偷袭一个女人,用胳膊箍住她的脖子,还需要扎那么多刀,扎那么长时间,最后才扎到要害?
另外,邻居说听到了门铃声,报警电话里多次出现门铃声。从门铃声也可看出,门是锁着的,日本的门只能从屋内反锁,或从外用钥匙锁。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江歌显然是没机会锁门,只有一种可能,是刘鑫锁的门!
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是谁按的门铃?
江歌是不可能按门铃的,电话里门铃间歇响总计时间有50秒,在那种危急的情形下,她要躲避陈世峰,是没有手按门铃的。门铃有防触碰设置,上面有个外罩,身体平行碰到,门铃不会响。门铃间歇响了多次,如果是胳膊肘不小心碰到,这碰到的准确率也太高了!
那唯一的可能是陈世峰按了门铃了!
报警录音中,警方询问刘鑫两次按铃者的性别,刘鑫都回答:“男的。”如果猫眼不是好的,她没看到,怎么会那么肯定?之后她再进行一系列的否定,都毫无意义了!警方最后认定是陈世峰按的门铃。由此推断,陈世峰的目标是刘鑫,如果是江歌,他就不会多次按门铃了!
那么,既然,陈世峰要杀的是刘鑫,而不是江歌,为什么刘鑫走在前,他没有动手,他却杀死了江歌?
青岛法院给出案情描述:“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
一个“冲至二楼”可看出,陈世峰下楼有些仓促。陈世峰躲在江歌住处的三楼阳台上喝酒,由于酒精的作用,他下楼慢了一拍,让刘鑫先跑了过去。刘鑫从他23点37分发的语音中听到了背景声音中有电车声,而只有江歌公寓附近才有电车,她预知陈世峰就在江歌公寓附近。所以,她在前面跑得很快,抢先进了屋子锁上门。江歌在一楼和二楼处打开信箱查看信件,拉在了后面。从她的伞稳稳地挂在门口来看,她是从容开门,在门口遭到了陈世峰袭击。
因为错失了杀刘鑫的良机,陈世峰后来干脆说那晚是来找江歌谈心的,还编出十万日元和刘鑫从门里递刀的谎言,这样就给自己减轻罪责了!但也不排除他想和江歌谈心缓他与刘鑫矛盾的可能。也可能他想和江歌一起挤进屋,再劝刘鑫和他复合。但计划被刘鑫从屋里反锁上门破坏了!
根据邻居提供的证词,201室门口发生正吵闹声、关门声,咚咚敲门声。这是发生在刘鑫报警前。为何报警电话里没有江歌的声音?据陈世峰供述,他捂住了江歌的嘴,江歌反抗,他又用胳膊紧紧箍住了她的脖子,所以江歌发不出声音。
陈世峰一边控制江歌,一边按门铃,他可能想以江歌来威胁刘鑫开门。这和江歌身上出现数处防御伤的情况吻合,也和刘鑫报警电话里出现间歇约50秒的门铃声吻合。陈世峰听见屋里刘鑫的报警声,他被激怒了,迁怒于江歌,这时才朝她的脖子上刺出致命的一刀。这和刘鑫报警后1分37秒的时候电话中才出现“悲鸣”相吻合。警方鉴定,那是江歌发出的惨叫(报警录音里用了消音),这是6号致命伤口出现的时间,江歌失去了意识。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不管陈世峰和刘鑫是怎么说谎,经验丰富的法官自有自己的判断。青岛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日本法院)的判决,认为陈世峰蓄谋行凶对象是刘暖曦(刘鑫)!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