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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税收制度-春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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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古代税收制度-春秋战国 随着周平王东迁洛邑,周王室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日益下降,而各个诸侯国以更加强壮的国力,开始地方自治,屡屡挑战周王室的威信。春秋时期,各大型

我国古代税收制度-春秋战国

随着周平王东迁洛邑,周王室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日益下降,而各个诸侯国以更加强壮的国力,开始地方自治,屡屡挑战周王室的威信。春秋时期,各大型诸侯国开始兼并战争,逐渐扩大版图,增强军事实力,齐国/秦国等相继称霸,这一时期也出现了很多思想家,是百家争鸣、人才辈出、学术风气活跃的时代。进入到战国时代,周王室礼乐制度继续崩溃,主要诸侯国7国之间相继战争,而秦国在武力攻击和诱导拉拢之中,逐渐灭掉其他各国。最后于公元前221年统一全国,战国时代结束,我国正式进入封建社会。

不管是春秋时期,还是战国时期,国家税收,主要体现在大型诸侯国内部税收,为了加紧兼并,提升综合国力,这些大国无一例外的进行了国内经济改革,政治制度改革。形成了一套严明的国家管理制度和相对十足的经济水平。本文就相关的一些国家税收制度进行解读。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货币发达,另外礼乐制度的淡化,所以土地私有制逐渐诞生。为了适应这种制度的发展,各国进行了不同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承认私田合法性,允许商业发展,以增加财政收入,增强国力,军事实力。

&管仲在齐国的改革

相地而衰征

简单来说,就是把公田分给农户耕种,变成个人独立经营。然后按照土地质量分级别,产出部分上交国家,部分留给生产者自己。这样的改革极大的激发了生产者积极性,利于农业生产,并增加统治阶级税收。《管子·大匡》又曰:“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赋禄以粟,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岁饥弛而税。”反映了按年成好坏征收不同的税额。

&鲁国:初亩税

就是开始按亩征税。这一时期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其税率为收获量的1/10,也就是所谓“什一之税”。鲁国的改革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也增加了赋税收入,削弱了采邑的实力。改革属于生产关系的变动,反映了生产者本身的需求。同时,对于统治者来说,也增加了对国家的控制。

&秦国 初租禾

秦简公七年,秦实行了“初租禾”的征税方法,即按照田亩的多少来征收禾租。《商君书·垦令》篇云:“訾贾而税,则上壹而平民。”说明秦国的地税征收办法与田亩的面积或产量有关,也是一种“履亩而税”。

而随着农业发展的需求,铁器时代到来,一些手工业包括,铁器铸造,铜器铸造,丝织麻纺织等等。国家都对其征收税金。而且实行盐铁专卖等政策,控制了有效资源,增加了关税收入。一般为2%。

春秋战国时期,商业发达,各地土特产品互相交流。在中原市场上可买到南方的象牙、北方的马匹、东方的鱼盐和西方的皮革。许多政治中心如临淄、邯郸、郢等也成为繁华的商业中心,聚集中许多人口。出现了许多有名的大商人如范蠡、吕不韦。对于交易之所,各国设置管理机关,征收市税,除了屋舍仓场之外,按照货物成交额征收2%。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税收政策基本是以田赋为主,商税为辅的政策,土地税收大趋势就是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度的出现,耕作者只需要按照田亩数量或者是产量来上交一定比例的税金。为封建社会的到来做好了经济基础。关市税也是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和商业的进一步繁荣衍生出来,总的政策室重农抑商,但是很多统治阶级也看到了商业税的前景,在其中获取了丰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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