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成名、锒铛入狱、闯关科创板,最年轻院士褚健的传奇人生
年少成名、锒铛入狱、闯关科创板,最年轻院士褚健的传奇人生
- 01 -
年少成名
1963年,褚健出生在千岛湖山区一个知识分子家庭;
1978年,中国恢复高考的第一年,15岁的褚健就以浙江淳安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原浙江大学化工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开启了他的学术生涯;
1986年,褚健被公派到日本京都大学,跟随日本自动控制学界最权威的高松武一郎教授学习,是当时浙大化工专业中日联合培养第一人;
1993年,30岁的褚健成为了浙江大学最年轻的正教授,同年创办了浙江大学自动化公司,而这也是中控技术的前身;
1999年,褚健成为教育部特聘首批“长江学者”;
2005年,褚健任职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职级升至副厅级干部,同时也成为工业控制领域的顶级科学家;
2005年至2013年,褚健担任浙江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
20多年时间里,褚健承担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和课题;一般人难以企及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褚健先后9次斩获...
年少成名,不外如是。
然而褚健的人生并非一帆风顺。
先是在副校长任上,褚健力主推行浙大人事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旨在吸收新鲜血液,将分流浙大30%左右的教职人员。
然而浙江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指出,褚健在这项改革中“得罪了不少人”。他认为,褚健显得太过理想化,一心想达成设计的目标,忽略了其中各方的利益。
接着,2012年,就在褚健准备参加中国工程院院士正式候选人答辩之前,一封匿名信举报褚健论文抄袭、贪污及转移国有资产等。
于是,褚健人生的第二出大戏正式上演了。
- 02 -
锒铛入狱
2013年11月,褚健被以涉嫌贪污科研经费等罪名遭逮捕,但案件迟迟未被开庭审理。
因中控集团背后涉及工业领域安全问题,身份特殊的褚健被捕引发轩然大波,曾有浙江大学800多名师生签名为褚健取保候审作保,褚健案也一度被称为“中国科技第一案”。
检方指控,褚健所涉的诸多罪名均在2003年前后,中控集团从浙江大学脱离时,褚健通过低价转让股权等手段化公为私。
然而,对褚健的调查实际上在其被捕一年多前便已开始。
褚健妻子陈亚秋说,2012年3月,中央第六巡视组进驻浙江大学,多封匿名信出现,举报褚健论文抄袭、当副校长期间贪污数亿、向国外转移资产、乱搞男女关系等。
在中央巡视组之后,2012年6月,中纪委驻教育部监察局调查组进驻浙大,褚健是重点调查对象。
褚健被羁押后,在看守所内写下了多份自辩材料,一份材料中提及:自己曾找到浙大领导,询问此次调查的结论。领导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说你有问题,没有证据;说你没有问题,不好说。”
2013年1月,对褚健的调查继续。国家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对褚健在浙江大学的科研项目和中控集团进行全面审计。陈亚秋回忆,这次调查几乎是把褚健翻来覆去调查了个遍,最早追溯到褚健从日本学成归国后,在浙大进行的第一个科研项目。
2013年10月19日,褚健被刑拘;11月3日,被逮捕。
有传言称褚健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也有媒体形容褚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最大的腐败案”。
在经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2015年2月,浙江湖州市检察院对褚健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褚健涉嫌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等。
在该起诉意见书中,关于褚健当副校长期间贪污数亿、向国外转移资产、乱搞男女关系等举报信内容均无涉及。
那么,褚健到底所犯何事?中控集团的一位高管介绍,检方指控的事实全部与褚健所创办的中控集团有关。
中控集团的前身可追溯到1993年。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时任新华社记者,他在一篇《少一个科学家,多一个企业家,划算吗?》的报道中,讲述了当时身为浙江大学教师褚健,受邓小平92年南巡讲话影响,自筹20万创办了一家企业的故事。
这家企业当时叫浙江大学自动化公司,挂靠在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中心,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姚先国记得褚健对此还略有抱怨,“办一个企业,公家没出一分钱,也没给你任何支持,但全部都是国有资产”。
在当时,社会称这样的企业为“红帽子”企业。姚先国解释,因为当时特殊的国情和社会背景,当时社会办企业也要挂靠国有。姚先国当时担任浙江大学一学院的领导,在这所学院的名下,便挂靠了几家企业,“记得当时挂着浙江大学名头的企业有100多家。”
浙江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为民回忆,褚健一开始就雄心勃勃。他设计公司的英文商标为“supcon”,是“super control”(一流的控制)的缩写,言下之意要做控制系统,就要做最好的。
另据中控集团一位高管回忆,几年后,一次出差北京的途中,褚健一闪念想出了企业的中文品牌“中控”,取自“中国自动化控制”,褚健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足以承载他要做中国最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愿望。1997年,褚健将公司改名,新公司名为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
中控一位高管介绍,大约在1998年前后,中控先是和浙江大学另外两家校办企业浙大半导体、浙大快威科技合并,打包成立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海纳)上市。由于种种原因,2002年前后,中控、快威又先后从浙大海纳剥离。
褚健在他的自辩材料中也提及了这段历史。他称,公司被纳入上市,原有骨干人员流失,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受到影响,并且产学研合作的平台不再有。在此背景下,褚健和浙大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时任主任孙优贤,商量创办一个以软件为主业的产学研公司,即1999年3月成立的浙江中控软件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控科技)。
上述中控高管介绍,褚健引入风投以2950万的代价,将自己一手创办的中控从浙大“赎出”,中控从浙江大学的校企,变成民企。
据了解,中控这次“单飞”后来争议巨大,并构成了检方指控褚健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
褚健在自辩材料中强调,中控离开浙江大学不是他的本意,而是“根据浙江大学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学校产业处的意见,以及浙大企业集团和浙大海纳高层的决定。”
浙江大学出具的一份说明证实了褚健的说法,这份说明提及:浙江海纳当时的三块业务分属不同行业,管理难度大,而开发资源不够,学校有关会议作出逐步收缩战线、集中精力发展半导体业务的决定,将其持有的海纳中控股权转让。
根据检方指控,中控从浙大海纳退出过程中,褚健利用担任浙大工程中心副主任,海纳中控公司董事、总经理,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便利,通过低价转让股权等手段侵吞、骗取公款,共计6579万余元。
检方指控的具体事实由三次股权转让构成。
其一,时任海纳中控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褚健,决定将海纳中控持有的中控技术股权低价转让给其实际所有的中控科技。2002年7月9日,两家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海纳中控按照11.2的价格,将其所持股权以360万元的价格转让。
其二,海纳中控将其持有的浙大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40%的股权,按照15.33的价格、以213.2万元转让给中控科技。
其三,褚健实际所有的中控科技公司,同浙大工程中心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者以300万元低价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中控科技。
中控集团向新京报记者出具了上述三项转让证据,包括海纳中控的董事会决议、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的文书等。不过,依据1991年施行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细则,超过100万元的国有资产转让应当进行评估,这三起股权转让并没有经过此环节。
检方据此认为褚健“通过低价转让股权等手段侵吞、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罪。公诉方指控称,经鉴定,上述三项转让的股权在价格鉴定基准日(2003年1月22日)的价格分别为2619.23万元、519.24万元和2619.23万元。
检方鉴定价格与实际转让价格相差悬殊,这是此前有媒体在报道中,提及褚健“涉嫌掏空浙大”的由来。
不过,褚健一方对检方的价格鉴定方法提出质疑。律师周泽称,检方此次价格鉴定中采用的收益鉴定法——按照当下中控的股权价值,推算当年股权的收益。
周泽说,按照检方指控的逻辑,中控办得越成功,褚健的“罪”就越大;“假如中控破产倒闭了,是不是褚健就无罪了?”
周泽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准备为褚健做无罪辩护。因为相关股权转让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及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合法合规。至于没有经过国有资产评估,责任也不在褚健,因为他是受让方。而且从当时浙大转让其下属公司股权的实例来看,多数均未经过国有资产评估程序。
贪污科研项目经费是检方对褚健涉嫌犯罪的另外一项重要指控。
检方指控,褚健利用浙大工程中心副主任、浙大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身份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涉嫌贪污科研项目人工费和涉嫌贪污科研项目经费1400余万元,涉及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检方称,在由褚健负责的“SUPCON系列产品示范工程”项目中,该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投资2000万元,褚健涉嫌侵吞900万元转入中控科技,中控公司用于炒股、炒基金,并从中获利。涉嫌以浙大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和课题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提取课题组人工费146万元。
而在褚健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基于多种现场总线的分布式网络控制系统”中,检方指控,褚健同样利用担任浙大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和课题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国家拨款中的240万元转拨至中控科技。其后,褚健提取课题组人工费99万元,“用于个人向中控科技公司增资”。
除了涉嫌贪污科研项目经费、人工费外,检方指控褚健还涉嫌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其中,检方指控称,1999年9月22日,褚健“个人决定”将1750万公款,转入中控科技公司股票账户用于申购新股,谋取个人利益。
褚健对上述指控均不认可。关于贪污科研项目经费,褚健在自辩材料中指出,以“基于多种现场总线的分布式网络控制系统”为例,这个项目原本直接可由公司牵头,但考虑到为了学科和实验室的名誉和经费利益,加之其当时作为首批长江特聘教授,也需要业绩,故和公司商量后,改由浙大牵头负责,但从申请书即可看出,几乎所有参与人员全是中控的员工,因此,将部分国拨经费划给公司没有问题。
至于被指控的贪污科研人工费,褚健认为,作为课题组研究人员来说,都是按照学校的政策,根据财务处要求履行一定手续,提取人工费及酬金。至于提取后的人工费如何使用,项目负责人享有自主权。
以上对褚健的指控均发生在2004年之前,查阅浙大相关文件可知,为了鼓励科研人员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可从科研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项目组人员的津贴和加班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取现金并管理使用,俗称“人工费”。具体分配由负责人决定,学校并不制定具体的标准和使用限制。
不过,被羁押的三年中,褚健一直不认为自己有罪。他自辩称,中控转制符合当时的规定,如果他有罪,那么当时历史条件下改制的众多企业都有罪。
直到2017年1月16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才作出判决,褚健因犯贪污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因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在宣判后第三天,即2017年1月18日这天,褚健得以重获自由。
- 03 -
闯关科创板
出狱后,褚健回到了创办的浙江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褚健发表致员工一封信,号称将实施“烈火计划”,打造更伟大的中控。
2017年3月,褚健与8名代持人共同签署了《代持股协议(合并)》,正式以书面形式共同表明代持关系,确认金建祥、裘峰等8名自然人所持有的28.3194%股份,系替褚健持有,褚健为该股份的实际出资人。(2012年褚健曾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名义上转让给金建祥、裘峰等自然人,形成委托持股关系。中控技术对此解释称,因褚健当时任浙江大学副校长不便直接持股而由他人代持。)
2018年4月,宁波市人民政府与褚健团队、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系列项目。随后,褚健团队领衔的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正式揭牌。
2018年5月,工信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官网公示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拟立项的2018年度项目。由中控技术牵头承担、褚健作为负责人的“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护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入围,该项目共获得中央财政经费2758万元。
2020年3月, 上交所正式受理中控技术的科创板上市申请。6月15日,上交所批准中控技术在科创板上市。而其创始人褚健将成为第一大股东,占比约22.77%,资产价值将达到35亿元左右。
作为中国工业自动化行业的龙头企业,浙江中控的上市之路一直以来引人注目,约在十年之前,就已准备在主板上市。后经一路坎坷,直到昨天,才拿到了下面这张通往科创板的IPO通行证。
据招股书披露,中控技术首次公开发行4913万新股,计划募资16亿元投入到7个募投项目中。分别是自动化管家5S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年产10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新一代控制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化工业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制造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目前,中控技术2019年的总资产约合50.7亿元,营业收入超过25亿元,净利润为3.71亿元。而公司2016年至2018年分别实现营收14.84亿元、17.15亿元和21.3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105.6万元、1.63亿元和2.85亿元。
至此,褚健在出狱三年后,带领着中控技术叩响了资本市场的大门。
注:所有数据都来自公开内容
部分内容摘自:
控制工程中文版《20年磨一剑!浙江中控成功闯关科创板IPO 创始人褚健身价将达35亿元!》
广西国林公司案《“十问”褚健案 | 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聊聊技术转移《褚健案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