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的冥婚习俗:深夜娶阴间妻搭骨尸
恐怖的冥婚习俗:深夜娶阴间妻搭骨尸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
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
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终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
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
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本来,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
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
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
阴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
古代发展
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
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
《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
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
例如:一代奸雄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一代奸雄曹操便下聘已死的?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阴婚最为盛行。
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
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
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本是搭骨尸的。
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
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本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
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婚俗仪式
阴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
阴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
在巨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怎么。
故阴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巨大。
一般说来,阴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
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
放定的当天夜晚,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通讯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
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广场焚化。
阴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
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
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
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
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
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
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
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只有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
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
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
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
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
(不是阴婚的起灵仪式也是如此)。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
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