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罪犯不怕砍头怕流放背后什么真相
清朝的罪犯不怕砍头怕流放背后什么真相
自古道伴君如伴虎,在皇权至上的古代,皇帝的言行举止,喜怒哀乐,都被赋予非凡的意义,往往一瞬间就可决定一个人的生死祸福。
清朝康熙时期的大臣方苞,应该对这一点体会最深。

方苞,安徽桐城人,是清朝著名的学者、诗人、文学家、思想家,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名臣。
方苞成长于人文荟萃、文风兴盛的江南,他出身于官宦世家、书香门第,自幼受到良好教育,饱读书史,满腹经纶,年纪轻轻就成为享誉江南的名士,在三十二岁时考取江南乡试第一名,后又考取康熙四十五年进士榜第四名,有清朝江南第一才子之称。
康熙末期,方苞已经在内廷南书房担任文学侍从之臣,颇受康熙器重,端的是前程似锦。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祸,却让方苞的人生之路波折横生。
方苞早年的一位好友戴名世,曾经编著了一本诗文集《南山集》,方苞曾经为这本文集写了序言。
结果戴名世和其作品卷入文字狱,康熙震怒下令彻查,方苞自然也脱不了干系,被关入京师刑部大牢,在这里度过两年时光。
方苞自幼生长于锦衣玉食的富贵之家,之前对监牢之事没有任何概。
这次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倒给他创造了一个体验生活的机会。
方苞以文人特有的敏感心态和敏锐的观察力,详细审视着刑部大牢中的方方面面大事小情,并写成了《狱中杂记》一书。
方苞在这篇文章中,以他2年的坐牢经历,对清朝刑部大牢中种种令人触目惊心的黑暗状况,进行了如实记载和披露。
最让他瞠目结舌的是,刑部大牢中的囚徒,最怕的刑罚不是被判斩杀等死刑,而是流放。

按常理而言,被判处斩杀会一命呜呼,而判处流放则好歹能保住命,为什么囚徒们反而怕流放? 经过两年的细心观察,方苞才揭开其中奥秘。
原来,这种看似反常的现象背后,隐藏着一重重见不得人的黑幕。
刑部大牢中囚徒的生死,《大清律》说了不算,皇帝说了也不算,狱卒、刑部大小官吏们才是真正的裁决者。
换而言之,即使囚徒身犯死罪,也并非一定就得死,全看你是否懂得其中奥妙。
方苞在《狱中杂记》中记载,囚徒被刑部判斩刑后,狱吏会对囚徒说:予我千金,吾生若。
如果其家属尽快把金银如数奉上,则该死囚就可平安无事,逃出生天。
原来,狱中经办文书手续的胥吏,平时利用工作之便,已经暗中准备好若干加盖刑部印玺的空白文书。
在囚徒被押赴法场之前,都会有一道固定程序:把案卷上报皇帝勾红,然后才施行。
胥吏们暗中做手脚,把相关案卷誊录到空白文书上,内容案情都不更改,只是把该判斩刑的主犯名字,换成其他犯人的名字,以案犯独身无亲戚者易汝名,这个替死鬼通常是无钱无势无亲戚的光棍,以防日后旁生枝节。
最后把这道文书上奏皇帝勾红。
这样一来,该被判斩刑的死囚,就可神不知鬼不觉被偷梁换柱。
还有一种手段也很常用,《大清律》规定,案犯被判斩刑后,有一道称为矜疑的复审程序,本意是慎重从事,以防冤枉好人。

刑部官吏们却把这道程序当成漏洞,得人钱财与人消灾,把矜疑运用的炉火纯青,即使是板上钉钉的铁案,也会被他们歪曲事实故布疑阵,东拉西扯无中生有,使得案件三年五载久拖不决,最终不了了之。
此外,还有一种专门替人顶罪的职业囚犯,他们与狱中胥吏勾结,专门顶替身犯重罪的死囚,每次收费几百两至几千两银子不等,再与胥吏瓜分,胥吏再通过一番暗箱操作,想方设法减免其刑罚。
方苞亲眼见过一个姓李的山阴人,专门干这种营生,常年替人顶罪,成为刑部大牢常客,收入不菲,每岁致数百金。
但一旦被判处流放,则局面顿改。
一是流放不取人性命,不同于斩刑,没有那么多的复审程序,没空子可钻,转圜余地极小。
二则因为清朝流放地是在极北苦寒之地宁古塔,千里迢迢天寒地冻,生活条件艰苦恶劣,专门替人顶罪的混混们不愿受那份洋罪,因此一旦被判处流放,只得认命。
故此才会出现囚徒们不怕斩杀只怕流放的奇观。
那个姓李的山阴人,最终就是一不小心摊了个流放,费尽心机也没能改判,只得怅然上路。
方苞在刑部大牢被关押两年,彻底领教了清朝内部的黑暗腐朽之状,感慨万千,写下了这篇《狱中杂记》。
当时还是号称太平盛世的康乾之治期间,看来康熙老爷子的本事也是不咋地,连眼皮底下刑部大牢都管不好。